2.遺傳素質的差異是造成個體間個別差異的原因之一
遺傳素質是有差異的。新生兒呱呱落地,有的安安靜靜,有的大哭大叫……這表明神經類型的特點不同。天資高的兒童,就可能比一般兒童發展得快一些、高一些。父母身高都比較矮的人一般個子不會高,從事籃球等需要高個的職業就不可能。
3.遺傳素質的成熟制約身心發展的水平及階段
兒童的遺傳素質是逐步成熟的。人剛出生時,各種身體器官的構造和機能是不完備的,它隨年齡的增長而不斷成熟,都服從年齡解剖學規律。遺傳素質的成熟程度制約著身心發展和發展的年齡特點。它為一定年齡階段的身心特點的出現提供了可能和限制。有些早期運動機能是直接建立在成熟的生理基礎上的,只要機體某一部分達到成熟,某種技能就能出現,如抓握動作。有些機能是靠學習獲得的,但也受成熟水平的限制。如讓6個月的嬰兒進行步行訓練,不但沒好處,而且會有害于他的發展。同樣,小學生學高等數學也是不可能的。心理學家都認為,早于或遲于成熟期的學習都無助于發展。
4.遺傳素質僅為人的發展提供物質前提,而不能決定人的發展
遺傳素質有差異,但就一般人而言并不是相差很大。遺傳素質為人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但這種可能性能否變成現實則取決于后天的環境,如王安石的《傷仲永》記述了一個叫仲永的人,小時聰穎異常,五歲即能詩,但由于缺乏足夠的教育,十二三歲時寫的詩已大不如前,二十歲左右便“泯然眾人矣”。
而有些生來似乎愚笨的人經過后天的教育也能成為一代英才。如《天才的教育》一書中記錄的威特,小時幾近于白癡,但經過他父親的悉心教育,掌握了多門外語,取得兩個博士學位,成了法學權威和研究但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