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提要
態度與品德的實質及其關系、中學生品德發展的基本特征、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過程與條件、良好態度與品德的培養
二、大綱要求
1.識記態度與品德的實質及結構。
2.理解皮亞杰與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中學生品德發展的基本特征,態度與品德形成的基本過程。
3.結合實例說明影響態度與品德形成的基本條件;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和應用有效方法來促進態度與品德的形成。
三、重點難點提示
重點:態度與品德的實質及結構
難點:影響態度與品德形成的基本條件
一、態度的實質與結構
(一)態度的實質
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影響個人的行為選擇的內部準備狀態或反應的傾向性。對于該定義的內涵:
第一,態度是一種內部準備狀態,而不是實際反應本身。
態度經常表現為趨避、喜惡等,這些傾向性可以影響某些行為的出現,但又不是一一對應的。例如,某教師雖然對調皮的學生有排斥、回避的傾向,但并不一定轉化為外在的行為。
第二,態度不同于能力,雖然二者都是內部傾向。
能力決定個體能否順利完成某些任務,而態度則決定個體是否愿意完成某些任務,即決定行為的選擇。例如,愛護公物的行為不是由能力決定的,而是由態度決定的。
第三,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不是天生的。
無論是對人還是對事,各種態度都是通過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而形成、改變的。
★例,填空(甘肅 2008年)
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影響個人的行為選擇的內部準備狀態或反應的傾向性。
★例,填空(山東 2005年)
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影響個體的行為選擇的內部準備狀態或反應的傾向。
(二)態度的結構
態度結構比能力結構更為復雜,因為前者除包含認知成分之外,還包含情感成分和行為成分。
1.態度的認知成分
指個體對態度對象所具有的帶有評價意義的觀念和信念。
2.態度的情感成分
指伴隨態度的認知成分而產生的情緒或情感體驗,是態度的核心成分。
3.態度的行為成分
指準備對某對象做出某種反應的意向或意圖。
一般情況下,態度的上述三種成分是一致的,但有時也可能不一致,比如,行為成分與認知成分相分離,外在的行為不一定是內在的真實態度的體現,或者口頭表達的態度常常不能付諸行動,即知行脫節。
二、品德的實質與結構
(一)品德的實質
品德是道德品質的簡稱,是社會道德在個人身上的體現,是個體依據一定的社會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和傾向。
首先,品德反映了人的社會特性,是將外在于個體的社會規范的要求轉化為個體的內在需要的復雜過程。它是通過后天學習形成的。
其次,品德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若只是此一時、彼一時地偶然表現,則不能稱之為品德,只有經常地表現出一貫的規范行為,才標志著品德的形成。
再次,品德是在道德觀念的控制下,進行某種活動、參與某件事情或完成某個任務的自覺行為,也就是說,是認識與行為的統一。
(二)品德的心理結構
品德的心理結構包括道德認識、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三個成分。
1.道德認識
是對道德規范及其執行意義的認識。道德認識的結果是獲得有關的道德觀念、形成道德信念。道德認識是個體品德的核心部分。
2.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伴隨著道德認識而產生的一種內心體驗。
道德情感從表現形式上看,主要包括三種:
一是直覺的道德情感,即由于對某種具體的道德情境的直接感知而迅速發生的情感體驗。由于其產生非常迅速,因而當事人往往不能明顯意識到這個過程。
二是想像的道德情感,即通過對某種道德形象的想像而發生的情感體驗。
三是倫理的道德情感,即以清楚地意識到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則為中介的情感體驗。它具有清晰的意識性和明確的自覺性,具有較大的概括性和較強的理論性,具有穩定性和深刻性。
★例,填空(山東 2005年)
以清楚的意識到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則為中介的情感體驗是倫理的道德情感。
3.道德行為
道德行為是個體在一定的道德認識指引和道德情感激勵下所表現出來的對他人或社會具有道德意義的行為。它是道德觀念和道德情感的外在表現,是衡量品德的重要標志。道德行為包括道德行為技能和道德行為習慣。
★例,填空(甘肅 2008年)
品德的心理結構包括道德認識、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 。
★例,單選(甘肅 2007年)
下面選項中屬于品德的心理結構內容的是(b)
a.道德素質 b.道德情感
c.道德修養 d.道德學習
三、態度與品德的關系
(一)相同點
品德也是一種習得的影響個人行為選擇的內部狀態,而態度也是依據一定的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所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
二者的結構是一致的,都是由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方面構成。
(二)區別
第一,二者所涉及的范圍不同
態度涉及的范圍較大,包括對社會、對集體的態度,對勞動、對生活、對學習的態度,對他人、對自己的態度等。
只有涉及道德規范的那部分穩定的態度才能稱為品德。
第二,價值的內化程度不同
克拉斯沃爾和布盧姆等在其教育目標分類學中提出,因價值內化水平不同,態度也發生多種程度的變化。從態度的最低水平開始,依次是“接受”,即注意,如學生愿意聽各種先進人物的事跡報告;“反應”,即愿意并實際參加某項向先進人物學習的活動;“評價”,即按價值準則行動后獲得滿意感或愉快感,賦予自己的行為以某種價值;“組織”,即價值標準的組織,判斷各種不同價值標準間的聯系,克服其間的矛盾和沖突;“性格化”,即將各種價值觀念組織成一個內在和諧的系統之內,使之成為個人的性格的一部分。
上述價值內化的各級水平實際上也就是態度變化的水平,但只有價值觀念經過組織且已成為個人性格的一部分時的穩定態度才能被稱之為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