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參與網下配售的詢價對象配售
1配售數量限制?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少于4億股的,配售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配售數量不超過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后剩余發行數量的50%。
2.限售期?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3.本次發行的股票向戰略投資者配售的,發行完成后無持有期限制的股票數量不得低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5%。
4.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的,當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網下配售數量時,應當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
5.初步詢價后定價發行的,當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網下配售數量時,應當對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
6.不得配售股票的情形?主承銷商應當對詢價對象和股票配售對象的登記備案情況進行核查。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詢價對象不得配售股票:未參與初步詢價;詢價對象或者股票配售對象的名稱、賬戶資料與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的不一致;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價或者足額劃撥申購資金;有證據表明在詢價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者違反誠信原則的情形。
7.網下發行電子化: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簡稱“申購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登記結算平臺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累計投標詢價、資金代收付及股份初始登記。
8.程序:
初步詢價:
(1)前兩個交易日:發行人申請股票代碼,獲得代碼后,刊登招股意向書、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2)前一個交易日12點前:詢價對象及股票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
(3)詢價過程中,1個詢價對象只能提交一次報價,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需在申購平臺說明原因(主承銷商可從申購平臺實時查詢報價情況)
(4)初步詢價截止后,主承銷商從申購平臺獲得初步詢價情況,據此確認參與初步詢價并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信息。
累計投標詢價
(5)前一個交易日15點之前:將詢價對象所管理的配售對象信息通過申購平臺發送登記結算平臺。
(6)累計投標詢價階段:詢價對象管理的每一個配售對象可以多次申報,一經申報,不得撤銷或修改。(主承銷商實時查詢),
(7)t日(累計投標詢價截止日)15點后,主承銷商通過申購平臺查詢下載申報結果,并與15:30之前將確認的結果通過申購平臺發送到登記結算平臺。
(8)t日,登記結算平臺收到數據后,核算每個配售對象應付申購款金額,并將結果通過prop發送給主承銷商。
(9)t日16:00為網下申購資金入賬截止時點
(10)主場小商根據獲取的t日16點資金到帳情況及結算銀行提供的網下申購資金專戶資金余額,按照證監會相關規定組織驗資。
(11)t+2日7點前,將確定的配售結果數據通過prop發送到登記結算平臺。
(12))t+2日9點前,登記結算平臺確認退款數據,通過prop發送給結算銀行。
(13)t+2日,結算銀行退款。